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着力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学校统一安排部署,我院采用远程网络形式进行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为保证复试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学员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切实保证人才选拔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方案。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复试工作的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3.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格复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
二、组织管理
1.成立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
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学校复试工作要求组织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处理复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学校成立复试工作督查组,负责对复试工作全过程的监管和审议。
2.成立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
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按照复试工作程序负责具体实施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由5名以上在职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名。要求复试小组成员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学术水平较高、经验丰富、品行端正、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报考。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
1.学院参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分数线,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2.按照规定时间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申请调剂,学校发放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四、调剂工作方案
1、调剂原则
(1)符合教育部和河南省的调剂相关规定和要求。
(2)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调剂考生总分和单科分数均需达到调入学校学科(专业)要求的复试分数线。
(5)药学硕士专业学位(代码:1055)原则上只接收药学类(药学、药物制剂、临床药学、制药工程)、中药学类等专业全日制本科生。
(6)调剂考生有国家级奖励、发表SCI或中文核心论文、通过英语六级考试者可优先考虑。
(7)调剂考生的学历(学籍)等信息不存在问题或疑问;在以往的考试中无违规和作弊记录。
2、调剂程序
(1)调剂系统报名
我校学科专业调剂开通后,考生即可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n)”,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进行调剂申请(学校选择-“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学院选择-“药学院”,专业代码选择-“药学1055”,请在备注中填写获得奖励、竞赛获奖、发表论文、是否通过英语四六级等情况)。
(2)发送复试通知
资格审核后,我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向审核合格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具体复试时间和要求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处和我院官网通知),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并按学院规定时间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3)进行复试
按照学校和学院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参加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和方案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处(/yjsc/)和我院(/yxy/)官网通知。
(4)录取确认
通过复试后被我院确定为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n”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完成确认流程。
五、资格审查
1.复试资格审查
药学院负责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学校公布复试考生名单,进入我院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规定时间须将所需材料原件扫描成电子版(确保材料清晰),并按照指定顺序整整合成PDF文件(以“药学院-专业名称-姓名-考生号”命名)发送至邮箱gao_qinghe@xxmu.edu.cn,进行资格审查。届时凡不按时提交、不能提交下述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
(3)政审表;
(4)诚信复试承诺书扫描件,考生须手写签名并签署日期;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学生证、成绩单);
(6)应届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往届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应届考生(包括非成人教育的专升本考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教务部门提供的大学期间成绩单;
(8)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全日制专科毕业生,需提交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或其他相应证明、第一作者发表过的所报考专业的学术论文(CN刊物正式发表)扫描件;
(9)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需提交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原件、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或其他相应证明、第一作者发表过的所报考专业的学术论文(CN刊物正式发表)扫描件。
2.心理素质测试
通过复试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按照药学院的要求通过指定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心理素质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心理素质测试者不予进行其他环节复试。具体测试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3.远程复试系统身份核验
在复试正式开始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药学院开展远程网络复试系统预演,并对考生进行身份核验。资格审查、身份核验均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六、复试形式及内容
采用网络远程视频平台进行复试,由我院组织开展复试工作。复试时间:2021年4月6日(周二)上午8:30(第一志愿考生);2021年4月7日(周三)上午8:30(调剂考生)。复试主要是考核考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评判思维能力、举止和语言表达能力、人文素养、心理素质等,实行百分制计分,包括专业知识、英语能力、综合素质。
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方法是: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必要时派人进行外调。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
内容 |
组织单位 |
3月27日-29日 |
考生资格审查 |
药学院 |
3月30日-31日 |
资格审查通过考生进行心理素质测试 |
药学院 |
4月3日-5日 |
考生远程网络复试系统预演及身份核验 |
药学院 |
4月6日 |
第一志愿考生网络远程复试 |
药学院 |
4月7日 |
调剂考生网络远程复试 |
药学院 |
九、拟录取成绩加权计算
拟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
十、拟录取结果公布公示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一级或者二级学科依据拟录取成绩进行排名。在综合考生的总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基础上,依据研究生处下达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对复试小组和督导组成员当场公布,组长、督导员在面试成绩统计表和拟录取名单上签字,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拟录取名单并予以上网公示。
十一、体检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拟录取考生须按要求进行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凡体检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录取。
十二、复试联系及监督电话
复试联系电话:0373-3029879 15893849927(微信同号)
QQ群:691585803
复试监督电话:0373-3029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