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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试行)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2020-11-13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管理,促进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提高本科毕业实践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检测对象

拟申请答辩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二、检测工具

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

三、检测程序

(一)各院(系、部)组织安排论文检测工作,每篇论文检测仅限一次,并做好检测记录。

(二)未通过检测、需要进行复检的,需填写《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复检申请表》,复检费用由学生自理。两次检测时间间隔不少于10日。

(三)检测工作(包括复检)必须在论文答辩前10日完成,院(系、部)应根据教务处反馈的检测结果,填写《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报告汇总表》报送教务处备案。

四、检测结果的认定与处理

初检结果

处理办法

R≤30%

通过检测,参加答辩,并有资格申报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30%<R≤50%

1.存在轻度抄袭行责令其修改;

2.经导师同意后可申请复检;

3.论文最高成绩为“中等”。

50%<R≤70%

1.存在中度抄袭行为,责令其修改;

2.经导师同意后可申请复检;

3.论文最高成绩为“及格”。

R>70%

1.存在严重抄袭行为;

2.不再进行复检;

3.取消该学生当年度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其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零分计。

注:R为文字重合百分比,是指被检测毕业设计(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五、有关说明

(一)使用检测系统仅能预防毕业设计(论文)写作中出现的非正常引用、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无法保证毕业论文的整体质量,应由指导老师、评阅老师和院(系、部)答辩委员会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做出评判。

(二)如果学生及指导教师对抄袭检测结果有异议,可以向院(系、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答辩委员会提出申请,由答辩委员会作出认定并告知申请人,认定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三)指导教师应当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指导教师工作不到位、把关不严,导致所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第二次检测文字重合百分比超过50%的,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导师的相应责任。

六、本办法自2015届本科毕业生开始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转自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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