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校内巡察反馈整改情况的通知

发布者:刘建峰    发布时间:2022-04-18    浏览次数:264

第一轮、第二轮被巡察单位

为提升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质效,加大党内和社会监督力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党中央、省委巡视巡察有关要求,为做好巡察反馈整改情况公开工作,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公开内容

被巡察单位巡察反馈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开。

二、公开方式

采取以党内红头文稿的形式进行公开通报,通报范围原则上与巡察反馈意见通报范围一致,发至下一级党组织。

四、公开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截止到4月13日前完成。

五、相关要求

1、被巡察党组织要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审核把关并对党内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2、被巡察党组织公开通报要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要求,严格按照公开要求执行。

3、根据公开情况,党委巡察办将对公开情况进行抽查,对巡察整改走过场、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肃问责。

4、请被巡察单位于4月15日前将公开通报情况的纸质版报送(党委书记签字加盖公章并报电子版)到党委巡察办综合科430房间,联系电话0373-3831789,联系人:刘建峰

中共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委员会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