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国有资产管理处:关于报送集中采购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9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为了保障我校教学、科研、后勤服务等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强集中采购工作的计划性、科学性、合理性,缩短采购周期,提高采购效率,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按期完成我校年度预算计划项目。各有关单位凡在暑期必须采购的货物、服务或施工的工程项目,提前做好集中采购的各项工作准备。

根据学校批复下达的年度预算,按照经费使用进度拟定各项目的采购计划,依据集中采购项目类别(货物、服务、工程),精心编制符合我校实际和国家相关规定的项目实施方案、设计、造价、清单或技术参数、工作需求、进口设备论证报告、市场调研报告等相关资料,按程序报职能部门审核论证、财务处审核落实预算资金,经学校领导批准后于2018615日前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进行项目登记,统筹安排集中采购各项任务,并根据财务处推送项目的先后顺序,按规定程序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财务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