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国有资产管理处:关于加快专项资金支付进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9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2017年结转的专项资金要求9月底支付完毕,未支付完毕的,省财政将收回统筹使用,不再返还,并将影响下一年预算拨付。为确保我校各类专项正常有序开展,凡是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部门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紧迫性,认真清理本部门负责的项目资金,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进度,已履约完成的项目务必于915日之前完成验收、审计、签字、资产入账等相关手续,并递交财务处申请支付。


附:支付项目表.xlsx


财务处国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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