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党委工作安排,现就春节前开展帮扶慰问困难党员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条件
本次慰问对象为生活困难的职工党员和学生党员,重点是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患有重大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等,造成生活困难的。
二、程序和时间
1.个人向基层党支部申报。由困难党员个人向党支部提交申报材料,各党支部在认真了解和确认本支部困难党员情况的基础上,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
2.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核。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对党支部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研究确定困难党员名单,在认定的困难党员申报材料上基层党委、党总支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填写《2019年度困难党员情况汇总表》(附件)。
3.审批。党委组织部研究,报请校党委批准,确定困难党员名单和补助金额,采取适当形式发放至困难党员。
4.走访慰问。春节前,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实际,妥善安排,通过走访慰问等形式开展好困难党员帮扶慰问工作。
三、困难情况认定类别
第一类:特别困难党员(2000元)
职工党员个人或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患有重大疾病或身体严重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的;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遭遇重大事故导致生活困难的。
学生党员个人身患有重大疾病,家庭无经济来源或经济情况差,属于建档立卡户或学院认定的贫困生。
第二类:比较困难党员(1000元)
职工党员个人或共同生活直系亲属的重大疾病在康复期间需接受长期治疗,花费较大,家庭收入偏低,导致家庭负担困难的。
学生党员个人患有严重疾病;共同生活直系亲属身患重大疾病,家庭无经济来源或经济情况差,属于建档立卡户或学院认定贫困生。
第三类:一般困难党员(500元)
职工党员个人遭遇事故,导致短期内花费较大,且家庭收入偏低的;个人和直系亲属患有严重慢性疾病,或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丧失劳动力,家庭收入低。
学生党员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患有严重疾病,且家庭劳动力偏少、家庭收入偏低,属于建档立卡户或学院认定贫困生。
四、工作要求
1.认真了解情况。各基层党组织切实了解困难党员情况,认真听取困难党员意见,实事求是,综合考虑,采取多种方式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把关怀和帮扶落实到位。
2.积极开展慰问工作。各基层党组织可根据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措施,在不重复帮扶的基础上,自行积极开展困难党员帮扶慰问工作。
3.按时报送材料。以基层党组织为单位,将《2019年度困难党员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发送邮箱xydwzzb@xxmu.edu.cn)及困难党员个人申请材料(纸质版)于12月30日前报送组织部423房间。
党委组织部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