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要求,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门力量建设,切实培养一支高质量、高水准的高校辅导员队伍,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第七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第十二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活动,选树一批辅导员先进人物,宣传一批辅导员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以引领广大高校辅导员增强素质能力,提升专业水平,提高工作质量。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一)第七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范围
1.高校专职辅导员,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长期在高校院系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职在岗人员。截止申报日工作年限须满3年。
2.已获得往届“全国(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评。
(二)第十二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范围
1.获得过历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称号的辅导员。
2.获得过历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入围奖称号的辅导员。
3.已获得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评,但可推荐参评全国“最美高校辅导员”遴选。
4.其他优秀辅导员。
二、推选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履行好伟大工程的施工员、伟大事业的质检员、伟大斗争的战斗员、伟大梦想的服务员职责。
3.素质能力过硬,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
4.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够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政治领导、思想引导、情感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引导教育学生成为能够担负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5.敢于担当作为,在庆祝国庆70周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教育脱贫攻坚、助力毕业生就业创业等重大工作推进中,在“青春告白祖国”等重大活动组织中,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重大事件处置中,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
6.参与推选时须从事辅导员工作满3年,事迹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7年起),2019年以来应有突出表现。
三、报送名额
1.我校可推选第五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1名。
2.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符合条件的可推荐1名。
四、申报要求
1.本次推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材料请按以下要求报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2.推荐人选须提交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应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需提供电子版的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格式为JPG。须提供所带全部学生联系方式。相关材料请提供word文档电子版,格式为DOC或者DOCX,不要在文档中插入图片。无需报送光盘、视频等其他材料。
3.推荐人选必须是在“高校辅导员信息管理系统”注册的专职辅导员,系统内信息完善详实。
五、工作要求
1.学校将进行初评并公示,择优推荐报送。
2.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推选工作。
3.请将推荐人选有关报名材料于2020年7月4日前发送至xsc@xxmu.edu.cn(邮件标题为XX学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同时将推荐人选报名表纸质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学生处学生教育科,过期不候。
4.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处学生教育科联系。
联系人:陈冉、孟苏煜
联系电话:0373-3831617。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