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重大安排部署,大力实施新乡市“创新驱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22号)和《新乡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33号)要求,新乡市决定开展2023年度新乡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
2.新乡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填写相关申报材料。
2.申报材料采取规定时间集中受理,未按照规定时间要求上报的不予受理。
3.各学院(含附属医院)申请材料经学校审核后统一申报。申报材料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装订报送,材料电子版(以单位+平台名称命名)及平台信息汇总表电子版(excel版)发送指定电子邮箱。
三、报送时间、地点
1.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
报送时间:2023年6月30日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勤政楼511
电子邮箱:kjc@xxmu.edu.cn
联系人:张业宏
联系电话:3831058
2.新乡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报送时间:2023年6月30日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勤政楼506
电子邮箱:xdb@xxmu.edu.cn
联系人:王灿
联系电话:3831962
科技发展部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