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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届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遴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3-06-21 来源:党委本科生工作部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评选活动的通知》(教学〔2023〕20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 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大美学工”遴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学校学生工作品牌。

2.学校学生工作者。

二、奖项设置

1.“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品牌1项。

2.“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者1名。

三、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

四、评选程序

1.学院(部门)初选、推荐

各有关单位参照附件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初选工作。7月17日之前,根据实际情况自愿推荐1项学生工作品牌和1名优秀学生工作者,并将申报表及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送本科生学院学生教育科(联系人:陈冉,联系电话:3831617,邮箱:xscjyk405@163.com),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弃权。

2.学校遴选、推荐

学校届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综合考评,遴选1项学生工作品牌和1名优秀学生工作者人选参加河南省第六届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评选活动。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人员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我校校情和各学院特色,制定翔实的奖项评审材料,确保推荐的项目(人选)具有真实性、代表性和示范性,严禁弄虚作假。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以评选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先进典型,激发释放我校学生工作活力,展示学生工作优良形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学先进、争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促进我校学生工作实现新的跨越、再上新的台阶。


本科生学院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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