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3〕25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虚拟教研室的建设工作和省级虚拟教研室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精心谋划,积极动员
各教学单位认真学习《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附件1),组织动员广大教师积极参与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申报工作。
(二)解放思想,打破壁垒
秉持开放性心态,打破学科专业壁垒,聚焦新时代学校人才培养关键问题,探索跨专业、跨学科、跨校际的开放合作,通过构筑多层次、多学科领域、多类型的新型基层教学组织体系。
二、申报限额
根据通知要求,省级虚拟教研室试点我校限报2项(不区分校本部、附属医院)。各单位择优向学校推荐,每个单位限报1项。
三、材料提交
拟申报虚拟教研室负责人认真组织填写《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申报统计表》(一份,附件2),《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一份,附件3),准备支撑材料(一份)。学校将组织评审,择优立项为校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并推荐省级虚拟教研室试点。
四、时间要求
各单位于8月15日上午12:00前将统计表、推荐表、及支撑材料报送至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xyjwcsxk@xxm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五、2022年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考核总结工作
2022年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和校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做好建设总结,着重从组织建设、教研形态、教学研究、资源建设、师资培训、特色建设等方面进行总结,总结中需要有数据和成果支撑,各单位于8月15日上午12:00前将总结报告报送至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xyjwcsxk@xxmu.edu.cn。
教务部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