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高校实践教学环节,规范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管理,提升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就业能力,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20〕82 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 年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和2021 年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验收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
(一)申报名额
每个单位限报1个,我校推荐限额为6个。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基地的现有基础和规划建设进行评审,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已认定和立项建设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不再重复申报。
(二)建设类别
1.专业实习实践教育基地,含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专业类实习实践教育基地。
2.文化素质实践教育基地,含人文素质实践教育基地、科学素养实践教育基地、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实践教育基地。
3.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含创新实践教育基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
(三)建设要求及建设方式
具体建设要求及建设方式,请查阅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 年度本科高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和 2021 年度立项建设基地验收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3〕309号)。
(四)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如下:
1.基地建设总体方案1份(含组织机构、管理办法、师资队伍、实践条件、实践形式、实践内容、接纳学生数量等)和相关支撑材料(含企事业单位简介、资质证明、共建协议等)。
2.《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1份,支撑材料1份;《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3)1份。
3.请于9月18日前将有关纸质材料报送至勤政楼101室,电子稿发送到指定邮箱。
二、2021年度立项建设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验收认定工作
(一)验收对象
2021年度立项建设的1个本科高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二)验收程序
验收采取学校自评、省教育厅专家会评、随机抽查实地验收等方式。
1.学校自评。学校对照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要求以及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开展自评,包括实践教学、师资建设、条件建设、管理制度、建设成效等建设目标达成情况;接纳学生、开放共享机制、经费使用等基地运行情况;基地建设的特色与创新。
2.专家组审阅材料和现场验收。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价基地建设成效并抽取部分基地进行实地验收,形成验收意见。
(三)验收结果
验收结果为“通过”和“不通过”。验收“通过”的基地认定为“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称号;验收“不通过”的基地取消“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项目”称号。
对于本次未提交验收认定申请的基地,将取消“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项目”称号。
(四)材料要求
申请基地验收认定的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河南省本科高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项目验收认定申请表》(附件4)1份;《河南省本科高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项目验收认定自查报告》(附件5)1份,支撑材料1份;《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项目验收认定申请汇总表》(附件6)1份。附件2—6在同一个word文档里,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选择填报。
2.请于9月18日前将有关纸质材料报送至勤政楼101室,电子稿发送到指定邮箱。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良春 程珊
联系电话:0373-3029976
电子邮箱:xyjwcsxk@xxmu.edu.cn
教务部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