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标对表“双创”“三级联创”指标体系,打造一批具有典型示范和辐射效应的党建工作品牌,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活力,全面推进学校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一院一品”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二级党组织要围绕高质量发展,着力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培育和凝练党建工作中的特色优势,形成具有一定典型示范和辐射价值的基层党建标志性工作、精品工程。力争通过三年的时间,各二级党组织至少创建1个党建品牌精品项目,推动学校党建工作提质增效再上新台阶。
二、创建标准
(一)特色鲜明。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将品牌创建融入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教书育人、服务师生、改革创新等中心工作各个环节,着力解决党建工作中重点、难点和突破点。
(二)路径清晰。创建措施方案完善,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具有明确的建设方向、建设目标、创建步骤和落实措施。一般要按照“实践—总结—规范—提升—推广”的路径进行创建。
(三)传播力强。党建品牌名称应准确清晰、简短有力、形象贴切、好听好记,能够反映自身特色,具有较强的认同度和识别性,既不能千篇一律,又要坚决防止“娱乐化”“庸俗化”。
(四)参与度高。党建品牌创建应凝聚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师生的共识,成为党员干部的行动标杆和目标追求,具有广泛的参与性、较高的参与度,能够有效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
(五)效应突出。具有较强的推广价值和示范带动作用。打造的党建品牌可解决实践问题,并且可观可学可复制可推广,具有很好的示范意义和带动作用。
三、组织实施
(一)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组织填写《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一院一品”党建品牌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及支撑材料,项目负责人一般由二级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担任。
已确定为2023年度省级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推荐单位的二级党组织自动认定为“一院一品”党建培育对象,不再申报,但要按要求进行培育建设。
(二)项目立项
党委组织部将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确定党建项目初步培育对象。初步培育对象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项目申报书进行修改完善,再次定稿后报党委组织部审定立项,未修改完善的不得立项。
立项结果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品牌建设项目不得抄袭,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三)培育建设
项目培育建设期从2023年10月至2024年8月。立项单位要按照《立项申报书》确定的项目实施时间、步骤、内容、措施等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抓好每个环节,确保项目质量。各二级党组织需在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上开设“一院一品”党建品牌建设专栏,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活动同步进行展示。建设专栏是考核验收的必检项目。
(四)验收结项
校党委组织部将于2024年3月上旬开展中期评审,各单位需提供阶段性总结及支撑材料,未能通过中期评审的将取消培育资格。2024年8月30日前,各立项单位将结项材料上交党委组织部,报请学校进行项目检查验收。验收内容包括:1.体制机制、工作方法、经验举措的典型经验总结;2.党建工作微视频(10分钟以内);3.建设成果汇编;4.可视化党建成果(网站党建专栏、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5.党建活动阵地(党建活动室、签订协议的红色教育基地)等。学校将根据各立项项目的建设成效,评选确定党建精品项目和一般项目。精品项目数量不超过二级党组织总数的三分之一。
(五)持续建设
学校将对结项单位进行表彰,优先推荐精品项目获得单位申报上级党建项目评选。“一院一品”项目将作为各单位党建工作的常态化工作,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范畴。未获得精品项目的单位,继续开展“一院一品”党建品牌培育工作,在次年8月下旬接受验收。未参加立项的单位,需积极筹备,参加2024年“一院一品”党建品牌项目申报工作。学校党委将每年对各基层“一院一品”建设情况进行常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对基层党组织及其负责人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等的重要参考。
四、其它要求
1.高度重视。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建品牌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专题研究,要以党建品牌项目申报、实施为契机,推动本单位党建工作创新,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
2.宣传推广。各二级党组织要积极宣传推广品牌创建工作,及时推介党建品牌建设过程中的新做法、新经验,增强项目实施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在全校范围内形成互学互促、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
3.按时报送。各二级党组织于10月13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盖章)交至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勤政楼423房间),电子版发送至xydwzzb@xxmu.edu.cn,过期报送将视为放弃。
联系人:王晓艳,电话:3831311。
党委组织部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