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近期全国各地陆续发生电动车及电动自行车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造成了惨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近期巡查发现我校个别师生和教职员工仍然在楼门口及楼道内为电动车及电动自行车充电。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车及电动自行车充电管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和教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所有电动车严禁在楼宇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电器、燃气设施周边停放。严禁在楼道内及楼道口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及电动自行车充电。
二、请全校师生、教职员工到指定的充电桩处进行充电,对违规停放和充电情况进行巡查,对私拉乱扯线路进行清理。
三、根据《消防法》规定:维护消防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每个公民都必须遵守消防法规,并积极参与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四、根据《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精神文明建设奖发放管理办法(修订)》规定,对“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不力,造成人员伤亡、火灾、失窃、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重大事故或使公共财产受到重大损失的,取消当事人12个月精神文明建设奖”。
敬请广大师生和教职员工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如发现有电动车违规停放和充电情况,请拨打保卫处监督电话3831119。
后勤保障部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