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2-25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办研[2024]391号)的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一)参加本次推荐的学士学位论文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间在本校获得学士学位的论文。

(二)下列学位论文不得参加本年度推荐:

1.曾参加过全省此类评选的学位论文。

2.涉密学位论文。

(三)优秀学士学位论文

1.选题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且有新意。

2.论点鲜明,论据充分,材料详实,见解独特。

3.格式规范,结构严谨,逻辑严密,表述准确。

二、推荐名额

我校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限额推荐数为10,各学院将本年度推荐的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进行推荐排序。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向省教育厅择优推荐。

三、材料报送

(一)材料清单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学士学位论文。论文首页统一使用《2024年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参评论文封面》(附件1),论文正文及页眉中需隐去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致谢、作者及导师姓名、学位授予单位名称等信息(整篇论文中不得含有任何体现学位授予单位、作者及导师姓名的信息)。

2.《2024年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2)。

3.按照“专业+论文名称”形式命名参评所需电子论文文档,按照“学院+2024年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形式命名推荐汇总表。

(二)报送方式

在2024年12月27日12:00之前,根据上述材料清单要求提供论文推荐汇总表、论文原文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其中纸质版汇总表和论文原文交至教务部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xyjwcsxk@xxm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确保论文内容不涉密且可在互联网上公开评审。

2.各单位在推荐参评论文时,要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和学术失范行为的审查力度。学校将对各单位推荐论文进行再次查重,对存在问题论文视情通报评审专家或不予参评。

联系人:王克杰、程慧宁,电话:0373—3029976

附件1-2.wps 1.2024年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参评论文封面;2.2024年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教务部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