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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4-05-30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随着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提高质量已成为研究生教育的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意见》(教研[2013]1号),进一步提高我校学位授予质量,同时突出各学科优势和特色,为适应现代各学科的发展需要,学校决定对各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全面修订。现将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总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着把握学科内涵,突出学科优势和特色,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总体原则,全面进行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二、根据本学科的实际情况,临床医学、基础医学按二级学科,其他学科按一级学科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各培养单位结合本学科具体情况修订。

三、各单位负责研究生培养的主管院长牵头,充分依靠学科带头人和研究生指导教师,把修订工作与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统一协调起来。
   
四、各负责单位应广泛组织调研,充分吸收、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研究生培养经验和培养模式,真正体现学科专业的内涵和发展趋势。

五、培养方案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和更改,要保持三至五年的稳定性。

六、两个学院共建的二级学科学位点,由硕士点牵头院系负责协调,共同协商讨论修订。

本次培养方案的全面修订,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论证,构建一套适合我校发展、体现我校培养水平、切实可行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保证研究生培养的规范性和科学性。经讨论、修订后的培养方案于620日前将电子版本发至121073735qq.com

联系人:白 

联系电话:3831185

 

附件:

1:各培养单位负责修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学科名称.doc

2: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doc

3: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doc

4:研究生培养方案排版格式要求.doc

5: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doc

6: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doc

7:临床医学专业内科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参考模板).doc 

 

                 研究生处

                                                                                    2014年5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