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2013级硕士研究生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即将开始,为进一步加强考务管理,规范各项工作,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为保证期末考试工作有序进行,研究生处制定了《2013级硕士研究生公共必修课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见附件);其他课程的期末考试由院(系、部)根据课程情况自行安排,并于考试前将考试时间、地点报研究生处培养科。请各培养单位认真做好期末考试的相关工作。
二、监考工作
承担课程教学的院(系、部)负责组织、安排监考,考生人数在50名以下的,监考教师不少于2名;考生人数在200名以上的,监考教师不少于4名;监考教师的抽调和考前培训工作由各院(系、部)负责。监考教师须提前20分钟到达指定考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到场、迟到或中途退场,必须佩带监考证,严格遵守监考守则,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如实填写考场记录,坚决杜绝替考、抄袭等作弊现象。
三、巡考工作
研究生处将抽调人员对考试工作进行巡视,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阅卷及成绩报送
考试成绩涉及学生切身利益,院(系、部)要认真组织教师阅卷,统一评分标准,坚决杜绝“人情分”、“照顾分”等现象。
各门课程成绩须由院(系、部)领导签字加盖院(系、部)公章后,于2014年1月13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培养科,电子版发送至121073735@qq.com。
研究生处
2013年12月19日
附件:2013级硕士研究生公共必修课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