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函〔2019〕324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2019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学校(含附属医院)在册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含编外聘用制人员)。
二、考核内容
(一)以工作绩效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和平时考核为基础,全面考核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表现。
(二)加强对职工“德”方面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德”考核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规范、公共服务意识。
(三)管理岗人员,注重对年度工作执行力、工作实效等方面的考核。专业技术岗人员,注重对教学、科研等工作业绩贡献的考核。工勤技能岗人员,注重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考核。
三、考核等次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年度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注重实绩,应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二)按照个人总结、综合评议、民主测评、审核、公示、确定等次等程序组织实施。
(三)处级干部考核由学校组织部负责组织安排。
五、考核结果使用
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工作人员岗位聘用、职称评审、职务晋升、绩效工资、工资晋档、续订、解除聘用合同以及实施奖惩等基本依据。
六、考核优秀指标分配
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分配,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函[2019]324号)文件精神,2019年我校优秀等次人数比例为18%。
七、时间安排
(一)2020年1月2-3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到学校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考核优秀指标(行政楼218房间)。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上报本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名单(不低于5人,需明确考核工作小组组长)和考核方案(包含时间、组织程序和公示等)。
(二)2020年1月4日—2020年1月12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组织考核并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天)。
(三)2020年1月15日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上报考核总结报告(包含考核时间、参加考核人数、公示结果以及人员考核等次),组织职工认真填写个人考核登记表,一并上报学校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218房间)。
八、相关说明
(一)2019年新进毕业生,6月30日前来校参加工作的,参加考核并确定等次;7月1日后来校参加工作的,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
(二)2019年调入人员,本年度在我校或其他单位累计工作日满6个月的,参加考核并确定等次,来我校以前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三)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时间累计超过6个月的和6月30日前退休人员,不参加考核。
(四)校内各单位之间借调工作的人员,原则上在现单位参加考核,并给出考核意见。
(五)学校公派脱产学习(培训)人员,参加考核并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有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
(六)援疆干部、挂职锻炼干部、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队员等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单独进行。
九、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本年度考核工作,决定成立学校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年度考核工作。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要成立相应的年度考核工作小组,按照学校年度考核工作要求,做好所辖职工考核工作。学校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陈建国 任文杰
副组长:郝红军 朱武凌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李 庚 宋元明 赵文峰 高建辉 崔金奇 魏文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崔金奇(兼)
(二)科学组织实施
要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简便易行、全面准确的原则,规范运作程序,严密组织实施。严格把握民主测评、等次确定、公示监督、考核备案等关键环节,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三)严格时限和备案制度
考核工作结束后,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要及时写出书面报告,个人要按要求填写《事业单位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单位汇总后上报学校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四)加大监督力度
年度考核领导小组设立监督电话,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纪委监察处:3029443 人事处:3831060。
(五)其他未尽事宜,可电话联系咨询。
联 系 人:黄震
联系电话:3029163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