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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05-18 来源: 点击数:

学校各院(系):
    根据新乡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驻新乡市高校2011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新教资办[2010]4号),决定在我校开展2011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在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中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是拓宽广大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渠道,吸引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的重大举措,望各院(系)认真做好相关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范围
  我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均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组织安排
  各院(系)负责所属学生的报名和材料填写、收集等工作,院(系、部)将个人申报材料和《新乡市高校2011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教育理论考试花名册》(见附件)汇总后,于6月4日前报学校人事处师资科,由学校人事处汇总统一上报。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报名登记(5月20日至6月1日)
    申请学生需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B5纸),一寸彩照2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纸上),并填写《新乡市高校2011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教育理论考试花名册》各项信息。
    根据通知要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需交纳各项费用共计390元(含培训费每人240元、资料费110元、考务费40元)。
   (二)考前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凡申请教师资格的2011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参加由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指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前培训。
    2.培训内容
    申请高级中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教学方法导论》。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者:《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教学方法导论》。
    (三)教育理论考试
  教育理论考试全省统一考试时间,拟定于10月份左右进行。具体时间待省教育厅确定后另行通知。
    (四)体检
  教育理论考试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个人材料递交(11月底)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4.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2份
   6.《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2份
   7.一寸近期证件彩色照片1张。
   8.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教育教学技能测试(2011年3月左右)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通过说课、答辩等方式,考查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审查意见。
    (七)教师资格认定、证书办理阶段(2011年6月15日至6月30日)
  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合格的2011年应届非师范毕业生,办理教师资格证书时必须拿到毕业证书,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查学历合格者方能办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中教师资格须具备专科及其以上学历,申请高中、中等职业教师资格须具备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否则不予认定。
    四、联系方式:
    人事处师资科电话:3029007 邮箱:rscszk@xxmu.edu.cn
 


 
 


                                      人事处


                                  2010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