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10年度河南省“555人才工程”省级人选候选人的通知》(教人[2010]708号)精神,为做好我校人选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对象
(一)推荐范围:我校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二)推荐对象:中国青年科技奖及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及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杰出人才创新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工程项目(或厅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等可优先推荐。选拔的重点是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人员,在各自学科、专业中起骨干核心作用,以及在关系我省和本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年轻优秀人才。
已入选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555人才工程”(“333人才工程”)人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人员、具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管优秀专家、省辖市拔尖人才等,不再推荐。
二、选拔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和教学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三)有较强的创新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教学、科研工作量饱满;
(四)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六)曾获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荣誉称号获得者;
(七)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196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三、推荐名额
河南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555人才工程”省级人选候选人推荐名额1个。请各院(系、部)严格按照以上标准推荐人选,不符合条件者不准推荐。
四、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个人在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对照条件,准备有关材料向所在院(系、部)申报。
2.单位推荐。各单位严格对照选拔条件,按照“民主、公开”的原则,推荐本单位人选。
3.学校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议,提出 “555人才工程”省级人选候选人推荐名单,报学校批准后上报省教育厅。
五、申报材料要求
1.《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和有关材料复印件1套(材料整理要求见附件2),同时提交电子表和原件。
2.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出具的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加盖单位公章。
3.《新乡医学院2010年度河南省“555人才工程”省级人选候选人业绩情况表》(见附件3)每人30份,A3纸正反打印(复印)。
4. 各院(系、部)务于8月26日下午6点前将以上材料和本单位推荐人选名单报送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3029007
电子信箱:rscszk@xxmu.edu.cn
附件:2010年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申报所需表格及表格填写说明.rar
人事处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