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确保2010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0年度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等精神
今年7月30日,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召开了全省职称工作会议。会议上,厅领导做了重要讲话,并印发了《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的通知》(豫人社[2010]152号)、《关于调整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豫人社[2010] 153号)和《关于2010年度我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职改办[2010] 4号)、《关于2010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职改办〔2010〕5号)等有关文件,对2010年度的全省职称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与去年相比,今年的职称工作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重要变化:一是河南省职称工作布置的比较早,省里开会比去年早1个月,时间安排总体前移,尤其是卫生系列的安排,报名时间比去年提前了50余天,考试时间提前了近15天,报送评审材料时间提前了10天。二是河南省人社厅重新制定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将高校按7种类别分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4个等级确定了不同的结构比例,并强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实行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职称改革、加强专业技术职务管理、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的重要措施;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职务数额,是事业单位进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兑现工资待遇的依据;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要按照岗位设置的政策要求及行业指导意见的规定核准,各层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数量要在核准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总体数额内确定。三是河南省人社厅对有关职称政策进行了调整,包括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审批、申报护理专业主任护师人员的学历要求、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测试免试、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认证、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检索等内容。四是学校印发了《关于印发<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条例(修订稿)>的通知(校发[2010]59号)、《关于印发<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业绩量化办法(修订稿)>的通知》(校发[2010]60号)两个文件,进一步规范了我校的职称工作程序、个人申报、资格审查、材料展示、业绩量化、评审办法、结果公示、职称纪律等各项工作。我们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吃透精神、掌握政策、对照条件、严格标准,才能做好我校今年的职称工作。学校有关部门和教职工要认真学习《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的通知》(豫人社[2010]152号)、《关于调整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豫人社[2010] 153号)和《关于2010年度我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职改办[2010] 4号)、《关于2010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职改办〔2010〕5号)及《关于印发<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条例(修订稿)>的通知》(校发[2010]59号)、《关于印发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业绩量化办法(修订稿)>的通知》(校发[2010]60号)等有关文件,对照标准、按照要求积极做好职称申报、审核、评审等工作,确保我校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时间安排
(一)教师(实验人员)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 审批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时间:8月1-31日;
2. 个人准备申报材料及部门审核时间:8月26日-9月7日;
3. 个人到人事处报送材料、缴纳评审费及资格审查时间:9月8-9日;
4. 申报材料展示、业绩量化时间:9月10-12日;
5. 量化结果公示及答辩时间:9月13-15日;
6. 初评推荐时间:9月16-17日;
7. 中评推荐时间:9月20-21日;
8. 中评推荐结果公示时间:9月21-27日;
9. 向省人社厅报送评审材料时间:10月10日。
(二)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 审批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时间:8月1-25日;
2. 初评推荐时间:8月30-31日;
3. 中评推荐时间:9月2-3日;
4. 网上报名及报名确认、审核时间:8月25日-9月6日;
5. 中评推荐结果公示时间:9月3-9日 ;
6. 到卫生厅考试报名时间:9月15日;
7. 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10月11-15日;
8. 考试时间:10月16-17日;
9. 向省人社厅报送评审材料时间:10月29日。
(三)其它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报名、考试及申报评审等时间另行通知。
(四)各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报名、考试及申报评审等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报材料的报送
按照不同的编制关系,申报材料经所在部处(科室)审核签字后,分别报送学校人事处和各附院人事科。人事部门不接收没有经过所在部门审核同意的材料,不接收不符合申报业绩条件的材料。
(一)教师(实验人员)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 报送时间
(1)9月8日上午:药学院、护理学院、管理学院、检验系、心理系、公卫系、外语系、社科部
(2)9月8日下午:生科系、体育部、三全学院
(3)9月9日上午:基础医学院
(4)9月9日下午:各临床学院及其它部门
2. 报送内容
(1)个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校内版,人事处网页可下载)一式3份(人事处1份,单位1份,个人1份);个人报送的材料目录(清单,本人签字)。
(2)申报人员填写《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一式三份,中、初级一式两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使用《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申报版软件输录打印的《评审简表》1份(此软件可在河南职称网上下载http://www.hnzc.gov.cn。其中,主管单位填写“河南省教育厅”,代码为“19018”。单位名称填写“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代码为“19018007”)及电子文本。《评审表》和《评审简表》填写规范可在学校人事处网页下载参考模板。
(3)申报破格、单列、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准备个人业务自传(均不超过1500字)一式10份。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申报高校教师职务同时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5)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有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申报破格及其它有年龄要求者交验正式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6)外语(含古汉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外语考试合格证、免试审批表原件、符合外语免试条件且不需办理免试审批手续的相关证件原件或经审核后的复印件(无外语要求的系列除外)。
(7)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8)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外语论文需附全文翻译件)、著作原件(不能证明本人所编写字数的,需由出版社出具字数证明)和检索页。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副高级职务的鉴定1篇,申报正高级职务或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鉴定论文需复印刊物封面、封底和正文一式两份,均不能留学校及本人姓名)。
(9)申报教师职务每人提交1章教案,高级实验师提交2份实验教案(复印件需加盖教务处公章)。
(10)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以及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教授任职资格,提交本人正式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11)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科技水平的材料原件。
(二)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在符合省厅和学校总体要求的情况下,具体报送时间和内容由各附院另行安排。
(三)其它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申报材料的报送安排另行通知。
(四)教师(实验人员)、卫生及其它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申报材料的报送安排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和工作业绩量化、公示
按照不同的隶属关系,分别由附院和学校进行。各附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本院的资格审查和工作业绩量化、公示工作,学校资格审查和业绩量化职责分工如下。
(一)人事处
负责申报人员资格的复审工作,主要审核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年度考核、外语考试、各种荣誉等材料,并负责所有材料展示、业绩材料量化计分结果汇总、公示等工作。
(二)教务处
负责对申报人员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编写教材、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等教学方面业绩材料的审核、鉴定和量化计分工作。
(三)科技处
负责对申报人员的科研项目、成果鉴定、成果奖励、论文、著作、专利等科研方面业绩材料的审核、鉴定和量化计分工作。
(四)高等医学教育研究中心
负责对申报人员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研究项目、成果鉴定、成果奖励等业绩材料的审核、鉴定和量化计分工作。
五、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豫价费字〔1997〕180号)和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2009年度我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职改办[2009]4号)规定,按下列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一)评审费
初级80元,中级120元,高级260元。
(二)材料费
初级50元,中级80元,高级100元。
(三)鉴定费
中级每篇30元,高级每篇60元。
(四)审查费
每人20元。
(五)论文外审费
申报正教授及任职年限破格人员送审文章须预缴鉴定费,根据鉴定单位收费要求,多退少补。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今年,我省职称工作改革力度大、范围广、内容多,申报、评审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从讲大局、讲稳定、促团结、促和谐的政治高度,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掌握职称政策,及时沟通有关信息,按照客观、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积极做好报名、材料审核、初评推荐等工作,确保职称工作顺利进行。
(二)对照条件、严格把关
今年,河南省对有关职称政策重新进行了调整,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审批、申报护理专业主任护师人员的学历要求、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测试免试、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认证、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检索等内容进行了新的界定。各部门在审核材料、推荐评审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部门负责人要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盖章,认真对照条件,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杜绝弄虚作假现象。
(三)各负其责、加强协作
职称晋升工作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牵涉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职称工作做好与否,不仅对我校的校风有重要影响,而且直接关系到我校的社会声誉,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高等医学教育研究中心、院(系、部)和附院人事科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强化责任,互通信息,加强协作,坚持原则,强化服务,严格管理,提高效率,努力把各项职称工作做好、做扎实,让广大教职工满意,让主管部门放心。
(四)统筹考虑、全面部署
今年职称晋升开始时间早,恰逢新学年开学,2010级新生马上就要报到,学年伊始,各种活动很多,而且面临河南省事业单位统一进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特别是各院(系、部)工作更为繁忙,因此,各部门既要高度重视职称工作,把职称晋升作为一项临时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又要统筹考虑学年伊始的教学、科研、医疗工作,特别是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统筹考虑、突出重点,全面部署、互相促进,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七、监督电话
0373-3029443、0373-3029007。
二O一O年八月二十日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