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豫人社[2009] 268号)、《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豫人社[2009] 273号)和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职改办〔2009〕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确保2009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间安排:
序号 |
内 容 |
时 间 |
1 |
学习文件 |
9月8日前 |
2 |
个人准备申报材料 |
9月8-10日 |
3 |
完善业绩量化办法等规定,报批结构比例 |
9月8-11日 |
4 |
申报人员缴纳评审费等相关费用 |
9月9-11日 |
5 |
部门审核材料 |
9月11-13日 |
6 |
部门统一到人事处报送材料 |
9月14-15日 |
具体安排 |
药学院、护理学院、管理学院、检验系、心理系、公卫系、外语系、社科部 |
14日上午 |
生科系、体育部、三全学院 |
14日下午 |
基础医学院 |
15日上午 |
各临床学院和其它部门 |
15日下午 |
7 |
公开展示及业绩量化 |
9月16-18日 |
8 |
资格审查 |
9月16-18日 |
9 |
组织答辩 |
9月17-18日 |
10 |
初评推荐 |
9月21-22日 |
11 |
中评推荐 |
9月24-25日 |
12 |
整理、规范、完善申报材料 |
9月26-30日 |
13 |
到省里报送材料 |
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