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经由部门审查后统一申报(不接收个人申报;对不符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业绩材料不予接收和量化)。
报送材料包括:
(一)个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格式见附件)一式3份(人事处1份,单位1份,个人1份);个人报送的材料目录(清单,本人签字)。
(二)申报人员填写《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一式三份,中、初级一式两份);使用《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申报版软件输录打印的《简表》1份(此软件可在河南职称网上下载http://www.hnzc.gov.cn。其中,主管单位填写“河南省教育厅”,代码为“19018”。单位名称填写“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代码为“19018007”)及电子文本。
(三)申报破格、单列、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准备个人业务自传(均不超过1500字)一式10份。
(四)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申报高校教师职务同时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五)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校级以上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有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申报破格及其它有年龄要求者交验正式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六)外语(含古汉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外语考试合格证、免试审批表原件、符合外语免试条件且不需办理免试审批手续的相关证件原件或经审核后的复印件(无外语要求的系列除外)。
(七)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八)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外语论文需附全文翻译件)、著作原件(不能证明本人所编写字数的,需由出版社出具的字数证明)。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副高级职务的鉴定1篇,申报正高级职务或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鉴定论文需复印刊物封面、封底和本人的文章一式两份,均不能留学校及本人姓名)。
(九)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科技水平的材料原件。
(十)一寸近期免冠照片:高级5张(其中3张粘贴在《评审表》上),中、初级各3张(其中2张粘贴在《评审表》上)。
(十一)下列有关人员另须提交的材料:
1、申报教师职务每人提交1章教案,高级实验师提交2份实验教案(复印件需加盖教务处公章);申报教师职务者,同时提供教学日历、课表、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教学任务证明。
2、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以及196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教授任职资格,提交本人正式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附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校内).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