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确保我校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开展,现对拟申报人员情况进行摸底。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参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7〕12号)文件执行(见附件1),其他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参照国家、河南省相应规定执行。若后期文件有修订,遵照最新文件执行。
本次摸底涉及下一步学校职称结构比例申报工作,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师德为先、分类评价、对岗申报、代表作制、符合申报资格”原则,认真统计本单位拟申报职称评审人员基本情况,如实填写《2023年度拟申报职称评审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6月13日前报勤政楼220房间,电子版发送至shizike@163.com。无特殊原因未登记人员原则上当年不得申报职称。
联系人:李一光 潘翠云 朱超群
联系电话:3029007
人事工作部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