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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在职教职工申报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4-07 来源: 点击数:

学校全体在职教职工:

根据新乡市医疗保险中心《关于优化新乡市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申报鉴定工作的通知》,新乡市从2021年5月1日起,启动新乡市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申报工作,本次申报共涉及26个病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病种范围

14种申报鉴定程序简化病种: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脑血管意外后遗症、慢性阻塞性肺气肿伴肺源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肝硬化、慢性心功能衰竭、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糖尿病并发症、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帕金森氏病、癫痫、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附件中相应病种指定医院申报)

12种以往可随时申报病种:结核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异体器官移植术后、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后(一年)、恶性肿瘤放、化疗结束后(五年)、心脏瓣膜置换、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后。(附件中任一指定医院均可申报)

二、申报及鉴定流程

详情参见《关于优化新乡市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申报鉴定工作的通知》(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1.有关此次门诊重症慢性病申报的具体办理流程及相关政策,请各位教职工详细阅读附件。如有疑问,可咨询人事处社保科,联系人:张大伟 王遣 电话:0373-3831525。

2.已在我校申报门诊重症慢性病的在职人员报销相关门诊医疗费用,可持相关报销凭证(票据日期截止到2021年4月30日)到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预防保健科进行核算后发放,办理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31日。

3.离退休人员门诊重症慢性病申报和费用核算工作由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预防保健科负责,依据学校相关流程进行报销。具体事宜可咨询预防保健科,联系人:王慧君 电话:0373-3831605。


人事处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