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是学院发展的立身之本,是学院综合实力的最本质反映。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是保障学院整体教学工作质量的基础环节,也是对教师个人业绩考核的主要依据。为有效调动教师从事教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教学质量监控对教学改革的促进作用,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促进学院教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保障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根据我院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质量评价的目标
对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授课效果给予全面、客观、准确的评估,使教师获得反馈信息,不断改进教学内容、方式及方法;通过教学质量评价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调动教师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
二、教学质量评价的基本原则
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评价的原则;坚持按不同学科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学生、同行和教学督导共同评价的原则;坚持激励和引导相结合的原则,促进教师教学水平不断提高。
三、教学质量评价的对象
以学期为单位,以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环节为对象,对承担教学任务的全体专兼职教师进行综合评价。
四、教学质量评价的内容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主要针对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环节,从教学态度、教学过程、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价。课堂教学主要包括:备课、课堂讲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课程考核等。
五、教学质量评价的组织机构与职能
形成以学院为主导,教研室为实施主体,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的三级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一)教学管理与专业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教学办)
在学院领导下,教学办代表学院具体负责学院的教学质量评价工作,保证学院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正常运行,具体工作如下:
1.在贯彻、落实学校教学质量评价的前提下,建立和健全学院教学质量评价组织体系;
2.制订学院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计划;
3.组织学院所属教研室开展教学检查、评估、督导和反馈等工作;
4.指导、督促教研室落实教学四项制度(集体备课、预试讲、听课和教研活动);
5.规范教学档案管理;
6.组织各类教师、学生座谈会,对任课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评价;
7.做好教学质量信息的汇总、统计、分析、备案、上报、反馈和总结等工作;
8.建立并完善学院教学质量奖惩制度。
(二)学院教学督导组
教学督导组负责对全院的教学秩序、教学过程、教学工作状态和教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反馈和指导。教学督导组配合教学办,相对独立地开展各项督导工作。
(三)教研室教学督导与教学质量评价
1.各教研室要组织开展教学督导和教学质量评价;
2.督促、检查教师教学任务的执行过程与完成情况;
3.严格落实教学四项制度;
4.规范教学档案管理;
5.负责对出考题教师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实施出题、试卷印刷、考试、阅卷、成绩上报及试卷分析;
6.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和审核;
7.做好教学质量信息的汇总、统计、分析、备案、上报、反馈和总结等工作。
六、教学质量评价的实施与管理
(一)教学评价方式
1.学校教学督导组教学质量评价
学校教学督导组采取计划听课和随机听课相结合的方式。督导组成员课后填写“教师理论课教学质量评价表”,定期交到教学督导组。学校教学督导组和教务处、人事处等相关部门对学生评教结果中反映比较突出的教师进行核查和督导,并针对所督导教师的教学工作评价情况向学院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确定下一步督导工作,促进教学质量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学督导组对全校教师的教学评价结果拥有一票否决权利。
2.学院教学质量评价
学院成立由部门领导、专家、同行教师等组成的教学督导组,对学院专兼职教师进行考评,并结合学生评教结果、学校教学督导组的意见对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结果上报学校教务处。学院教学督导组对本学院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拥有一票否决权利。
3.学生评教
学生评教由学院按照教务处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学生填写“教师理论教学质量评价表”和“教学质量实时监控系统”(网上评价),由教学办及各教研室共同完成。要对学生进行宣传和组织,使学生了解评价的目的和意义,认真客观地对待教师教学评价工作,从而确保公平和公正地进行评教。学生评价集中在每学期教学开展期间进行。
(二)评价结果计算
1.评估权重:学生评估、专家评估、同行评估、管理人员(包括学院领导,学院教学管理人员)评估结果的权重比例为4:2:2:2。
2.计算方法:Y =0.4X1+0.2X2+0.2X3+0.2X4(Y:教师教学质量的综合评分,X1 :学生评估平均分,X2:专家评估平均分,X3:同行评估平均分,X4:管理人员评估平均分)。
3.教学效果分为4级:优秀(≥90分),占20%;良好(≥75分)占60%;合格(≥60分);不合格(﹤60分)。
(三)教学评价结果的反馈
1.教学办将上述结果汇总、统计、分析,在每学期初将上学期的评价结果反馈给学院领导。
2.各教研室将结果反馈给每位授课教师。对教学质量评价不合格的教师,由教学办通报至相关教研室,教研室应组织专门人员帮助该教师改进和提高教学质量。如在第二学期该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仍不合格,取消该教师担任该课程的讲授资格一年。
七、教学质量评价的政策和措施
(一)根据学年综合评价结果,学院按任课教师总人数的20%向学校推荐教学质量优秀教师名单,并附相关支撑材料。
(二)教研室对学年综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要制定整改措施。若连续两学年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为不合格,则停止教学一学年,整改或培训后,经学院综合评价合格,方可重新承担教学任务。
(三)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教师工作业绩考核、职称晋升以及优秀教师评选的主要依据。晋升高一级职称者,教学平均效果应在良好以上;晋升高级职称者,在任期内必须有一年达到优秀水平。
(四)晋升副高级(含副高级)职称以下者,必须提前两年向教学办申请,接受学院和学校教学督导组专家教学质量评价。
八、其他事项
(一)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责任人在出现差错或事故当年内(两个学期)教学工作评价结果只能评为合格或不合格。
(二)学年教学工作量没有达到最低教学工作量要求者,学年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不能为优秀。
(三)不服从学院教学工作安排者,学年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不能为优秀。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五)本办法由医学人文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教师理论课教学质量评估表
医学人文学院
2021年7月7日
附件:
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教师理论课教学质量评估表
被评教师姓名 所在单位 测评时间 年 月 日
评估 项目 |
项目分数 |
评估指标 |
权重值 |
等级系数 |
A |
B |
C |
D |
E |
1 |
0.8 |
0.6 |
0.4 |
0.2 |
教学 态度 |
20 |
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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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课认真、充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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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教学纪律,无教学事故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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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案 |
10 |
纸质和电子教案齐备并不断更新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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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内容 |
25 |
内容丰富,反映学科的新成果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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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突出,难度、深度适宜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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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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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方法 |
20 |
教学方法多样,生动活泼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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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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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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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 能力 |
15 |
内容熟练,条理清晰,逻辑性强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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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生动、简练,用普通话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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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情绪 |
10 |
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课堂气氛好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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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