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1〕3号),教育厅将对2013-2017年度高校重点研究项目进行清理,未通过结项的项目给予撤项处理,并一定年度内不得申报教育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项目承担单位缩减下一年度教育厅科技计划申报名额并负责追回资助计划已拨付经费。
我校将根据教育厅清理结果(名单各院系分别发送)对应缩减项目承担部门的科技计划申报名额,项目承担部门负责追回已拨付的经费。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管理办法(修订)》要求,切实履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项目的中后期管理,严把项目质量关,督促负责人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并及时结项。
2018年度提交未结项和 2019 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名单见附件4),结项截止时间分别为 2021 年 3 月20 日和 2021年12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项目结项是全面考核项目实施质量的关键环节,我校将对项目结项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项目结项率和项目执行情况将作为
核准下一年度项目申报计划数量的重要依据。加大“放管服”力度,简化结项流程。项目结项验收材料受理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进行,结项通过后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交科技处计划科。
项目负责人对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要求(附件1),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报告》(2019 版,模板见附件 2),校内相关部门完成签章审核后,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流程》(附件 3),通过云平台提交结项申请。经学校审核通过后10 个工作日内,教育厅负责部门进行审核。不予通过者,项目组须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及时重新提交结项申请。
科技处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