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提高我校课程建设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根据《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课程中心建设方案》,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程教学质量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标准
本科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包括:教学目的和学习效果的符合度,教学内容的学术性和系统性,教学方法的科学性和先进性,学习指导的针对性和及时性,成绩评定的合理性和公平性(详见附件1)。
二、评价要素
课程教学质量以多个要素作为评价依据开展评定。主要评价要素如下:
(一)课程目标及内容。课程目标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坚持立德树人,注重知识、能力、素质有机融合。教学内容有深度和广度,有效培养学生思辨、分析、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课程思政融入课堂教学,注重学生思想品德,人文情怀和科学态度培养。
(二)教学大纲及相关文件。教学大纲各要素完备、表述准确、条理清楚、内容充实,能准确反映并充分支撑课程目标。教学设计、教案和课件内容与教学大纲匹配,体现课程目标及特色。教学执行计划和时间安排与大纲吻合,教学周历规范、执行严格。
(三)教学方法与手段。以学生为中心,因材施教,采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学习等相结合的教学方式,促进学生科学思维、创新能力发展。
(四)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主讲教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践行师德规范,遵守教学纪律,教学态度端正,责任心强。教育理念先进,专业水平高,教学能力强,能有效使用常规及现代教育技术,较好地开展教学。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能引导学生开展学科专业学习,着力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能根据学生学习实际,调整教学方案,持续改进课程。
(五)教材使用。教材选用符合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符合课程目标要求。能提供国内同行认可的经典书目、国内外权威论文、网络资料作为参考材料,为学生学习提供有效支持。教材的重难点、新理论、方法和新内容在教学大纲、教学过程及考核中充分体现,确保课程目标的达成。
(六)考核方式及内容。采用多元化考核方式,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有机融合,能如实反映教学过程、质量与管理情况。课程考核命题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充分反映教学内容的重点、难点和深度、广度,能有效检验教学目标达成。能认真地对课程考试结果进行相关数据分析,找出教与学存在的问题,有针对地提出改进建议。
(七)教学效果。学生能充分掌握和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和技能,具备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方法、思辨能力和创新精神。
(八)持续改进。能对教学过程各个环节进行反思,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课程质量改进措施和意见,并取得明显成效。
三、评价范围
本学期参评课程需符合以下条件:
(二)原则上为2018年至今获批质量工程项目的课程(详见附件2);
(二)每门课程申报参评教师不超过5人;
(三)申报参评教师本学期授课不低于8个学时(不含平行班)。
四、评定方式、程序和方法
课程教学质量评定按“教师+课程”绑定的方式开展,即一名教师主讲一门课程有多个教学班,按一门课程进行评定;一名教师主讲多门课程,按课程分别进行评定;多名教师分别主讲的相同课程,按教师分别进行评定。
课程教学质量评定包括教师申请、学院推荐、学生评价、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结果公示等程序。
学生评价结果、学生学习效果等学情反馈信息将作为课程教学质量评定的重要参考。
督导专家是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的主体。督导专家通过随机听课、调阅教学材料等方式进行评价。教务部组织专家组,根据校内外专家推荐评价结果并结合学情反馈信息,对课程教学质量做出最终的等级认定。
五、推荐与评定
本轮课程评定最高等级为B级,经个人申报、学院初评推荐后,教务部最终评定。具体要求和安排如下:
(一)推荐要求
各学院推荐参评的课程必须符合评价范围要求,并按照“教师+课程”要求,组织教师以个人为单位填报参评课程。一名教师同一学期只能申请1门课程参评。
(二)时间安排
1.2023年9月6日前,任课教师向开课学院提出申请,开课学院遴选确定推荐名单,填写《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B级课程推荐汇总表》(附件4),审批盖章后,纸质版报送教务部,电子版发送至课程建设科邮箱jwcjck@xxmu.edu.cn。
2.2023年9月6日—9月20日,教务部公布名单,参评教师在超星学习通以“课程名称+教师姓名+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参评”申请建设课程,并上传相应的教学材料(详见附件3)。
3.2023年9月20日—9月30日,学院进行材料审核。
4.2023年9月—12月,教务部组织校督导团开展全程听课等工作,原则上听课比例不低于60%。
5.期末考试结束后一周内,任课教师上传补充材料(详见附件3)。
6.2023年12月,学院组织本学院督导组成员进行院级评价,教务部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综合评价。
7.2024年1月,学校认定、公示、公布评定结果。
六、其他
(一)申请教师提交的教学大纲、教学设计、教学周历、试卷、课程教学情况总结表等教学材料必须符合学校规范,对于教学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课程,将一票否决,不予评定。
(二)B级课程的认定结果有效期为三年。认定后的B级课程完整开出一期后可申请高等级认定,同一门课程不得连续两个学期提出申请。
(三)获认定的B级课程给予奖励性课程系数为1.5,纳入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结合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执行。
(四)认定结果有效期内,教务部将通过不定期检查、开设示范课等方式,对B级课程的教学质量进行监测。对于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课程,将取消课程质量认定。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教务部课程建设科张东、闫娇玉
联系地点:勤政楼111
联系电话:0373—3831639
教务部 课程中心
2023年8月30日